北京师范大学天津生态城附属学校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接收本市学籍转入学生方案
按照滨海新区教体局相关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具有生态城户籍在本市其他区县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工作,制定学校工作方案如下:
一、转入学生及条件
(相关资料图)
1.此次接收的转入学生仅为具有生态城户籍,且学籍为本市其他区县普通高中2021级、2022级正常学籍的学生。
2.申请转入的学生,其天津中考成绩须高于我校当年中考录取最低分数线,方有资格报名参加我校的转入测试。
特别说明:
(1)如申请转入的学生的户籍在当年中考报名截止日期迁入生态城,则参考我校面向生态城的录取分数线;若学生户籍在当年中考报名截上日期后迁入生态城,则参考我校面向全区招生的录取分数线。
(2)凡通过外省转学先到本市普通高中就读,再申请转入我校的学生,因学生未在津参加过中考,则以现就读学校当年中招最低录取分数线作为参考,确定学生是否有资格报名参加我校的转入测试。
(3)按照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规定,艺体类高中学生、普通高中艺体班学生,即使中考成绩符合要求,也不得转入我校。
二、转入原则
1.市内转学须具有正当的转学理由,且普通高中为非义务教育阶段,我校采取择优录取的方式接收转入学生。
2.依据新区规定,新区范围内(不同区域)学校学生不得转入学校;高中招生时自愿填报跨区域招生学校和面向全区招生学校的学生不得转入我校。
三、转入流程
(一)接受咨询
学校于2023年6月26日,进行市内转学相关政策和工作流程解释、咨询工作。咨询电话:18522920910
(二)报名审核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7日至28日(9:00—11:00,14:00—16: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工作。
2.报名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天津生态城附属学校高中部(新昌道203号)
3.报名所需材料:
(1)学生户口本原件;
(2)学生户口本首页、学生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应由申请人现场逐页签字、捺指印,并在复印件上手写提供材料真实有效的保证;
(3)天津市招生委员会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下发的中考成绩通知单或考试部门(中招办)出具的中考成绩证明(需包括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应由申请人现场逐页签字、捺指印,并在复印件上手写“提供材料真实有效的保证”;
(4)高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学生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
4.申请转入学生的相关材料初审内容主要包括:
(1)学生户口所在地是否为生态城;
(2)通过中考成绩单、录取通知书和从全国学籍系统当中查询到学生的学籍状态,是否为本市其他区县普通高中正常在校状态且转入年级符合条件(学生报名前审核学生学籍状态,符合条件方可接受报名);
(3)学生填报《高中转学申请表》和《高中转学告知书(模板)》。
5.按照滨海新区统一安排,报名结束后新区教体局将统一对接公安部门,对学生的户籍情况进行核实。
(三)转入测试
报名我校学生与我校2021级、2022级学生一起参加期末检测(7月5日,7月6日),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英语。
(四)确定名单
学校结合学校资源情况和学生测试情况采取择优录取的方式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以电话形式通知测试学生录取结果。
(五)办理手续
学校于下学期开学前后一周内为拟接收学生在天津市学籍管理服务平台中提交市内转学申请(具体操作时间以市教委统一安排为准)。
四、相关要求
1.学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审核学生户口是否符合转入条件,不跨地域接收转入学生。
2.学校委派专人,负责向申请转入学生及家长解释具体的转学政策、转学流程和测试范围,并按规定时间办理相关手续。
3.对转学过程中出现的与原学校及相关单位产生的遗留问题和各类纠纷,我校概不负责。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师范大学天津生态城附属学校。
北京师范大学天津生态城附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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